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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爆的基本物理原理與定義
當易燃物體在突然遇到高溫時與氧氣發生化學作用,爆炸就發生了。易燃物體種類很多包括氣體、蒸汽、霧氣及塵埃。導致火燒或爆炸的三個必要條件是:
a 達可燃燒濃度的易燃物
b 氧氣(空氣中)
c 引燃源
2、 防爆電器的防爆形式
隔爆型(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d”表示)
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的電氣設備外殼。
增安型(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e”表示)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設備結構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這些現象的電氣設備。
本安型(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i”表示)
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或短路時,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設備。
正壓型(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p”表示)
具有正壓外殼的電氣設備,保持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于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阻止外部混合物進入的外殼。
充油型(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o”表示)
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內,使設備不能點燃油面以上的或外殼以外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充砂型(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q”表示)
外殼內沖填砂粒材料,使之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外殼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過熱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無火花型(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n”表示)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的電氣設備。
澆封型 (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m”表示)
其中可能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弧、火花或高溫的部分澆封在澆封劑中,使他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氣密型 (防爆形式的一種,用字母“h”表示)
用熔化、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行密封的外殼,這種外殼能防止殼外部分氣體進入殼內。
C是對GB3836.8-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無火花型電氣設備“n”》(以下簡稱老標準)的**次修訂標識,在這個修訂標準中要比舊的國家標準更加全面。
3、 溫度組別、表面溫度和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
電氣設備的溫度組別
電氣設備的*高表面溫度
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
T1
450℃
>450℃
T2
300℃
>300℃
T3
200℃
>200℃
T4
135℃
>135℃
T5
100℃
>100℃
T6
85℃
>85℃
電氣設備和*高表面溫度指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高表面溫度,且該溫度須低于該危險場所出現的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
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指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出現的氣體或蒸氣的引起燃燒的溫度,是氣體和蒸氣本身的特性,根據GB3836.1-2000附錄B表B可查出。
場所中氣體/蒸氣分類/分級與允許使用設備類別/關系
場所中氣體/蒸氣分類/分級
允許使用設備類別/級別
ⅡA(例如:丙烷、戊烷、苯、汽油、乙醇、丙酮、甲胺等)
ⅡA、ⅡB或ⅡC
ⅡB(例如:乙稀、二甲醚、焦爐煤氣等)
ⅡB、ⅡC
ⅡC(例如:氫氣、乙煥和二硫化碳)
Ⅱ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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